時間:2020-12-10發布人:
說到日本的家族身份簽證,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會是「配偶」簽證或者「家族滯在」簽證。但是其實,日本法務局還規定了一種在留資格,叫做「定住者」簽證。
什么是定住者簽證呢?
哪些人可以申請定住者簽證呢?
定住簽證是指法務大臣針對外國人的個別特殊情況,認可其在日本居住后取得的簽證。
因此,申請定住簽證時,申請人必須證明在日本生活的必要性。
定住者在就勞資格和活動內容上,完全沒有任何限制,跟日本人一樣。定住者可以在日本自由就職、打工、經商、開店、創業、投資、學習、居住、生活。除了需要更新簽證的在留期限之外,跟永住者基本是一樣的。
定住者分告示定住(有定型)以及告示外定住(無定形)這兩種。
有定型主要是針對難民、配偶的日本人,永住者,或者特別永住者離婚或死亡后,想要繼續留在日本者、監護,養育日本人的親生子女者、定住者的撫養的子女(子女未結婚,未成年)等。
無定型一般很難了解其審查基準,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判斷。
定住者簽證常見申請情形
01 | 日本人配偶者在離婚(死別)后
結婚取得簽證(「日本人配偶者等」)后離婚時,因為沒有繼續在日本生活的理由,原則上是一定要回國的。
可是,在日本結婚生活較長(拿到了3年以上在留資格的「日本人配偶者等」簽證),離婚后已經在日本生活基盤被認可時,或者要在日本撫養日本籍的小孩時,由日本人配偶者變更為定住者簽證也是有可能的。
一般情況下,雙方沒有日本國籍子女的話,需要夫妻雙方結婚同居3年以上。有日本國籍子女的情況結婚1年左右也可以申請。
離婚后要變更為「定住者」身份留在日本的場合,需要提供現在的收入證明以及詳細合理記述了今后如何在日本生活、為什么要在日本生活等問題的理由書進行申請。
02 | 把在海外居住的孩子接到日本一起居住
結婚后取得簽證(正式的在留資格是「日本人配偶者等」)的外國人,在本國和前夫(前妻)已有孩子,并且想把孩子接到日本一起居住時,可以申請定住者簽證。
注意:孩子要未成年(到19歲)且未婚是前提條件,且其年齡越接近成年,拿到簽證的難度越大。
03 | 以養育日本籍子女為理由
在養育日本籍子女的情況下,可以申請變更為「定住者」簽證。
這種情況變更定住者簽證的條件是:與日本籍子女同住并在日本撫養
如果把日本籍子女交給國內父母撫養的話,以撫養子女這一理由變更定住者簽證將不會被許可。
04 | 離婚后也想繼續留在日本
持有「日本人配偶」或者「永住者配偶」簽證并在日本生活的人,如果與配偶離婚的話,原則上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。
但是,在某些情況下,也還是能獲得「定住者」簽證繼續留在日本生活的。
◆與日本人前任配偶之間有子女
即有撫養日本籍的子女的必要。
◆與日本人前任配偶結婚5年以上,或者在日本生活7年以上
即生活的根基在日本。
◆祖國已經沒有親人
即便回國也難以在本國生活。
◆有不得不留在日本的理由
如患病,需要持續留在日本接受治療。
根據申請人在日本的居住經歷,在自己國家的生活情況,本人的年齡,出于人道上的考慮等等方面進行綜合判斷是否給予此簽證。
定住者有各種各樣的類型,并且定住者告示的規定也非常復雜。雖然規定曖昧且難以理解,但是根據親屬關系或者來日后的活動內容,簽證還是有被承認的可能性的。